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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法院发出涉台文物保护司法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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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0-28 10:30:03 打印 字号: | |

日前,闽清法院向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涉台文物保护工作的司法建议书》并抄送多家行政单位,得到了金沙镇政府积极回应。

据了解,坐落于闽清县金沙镇的张圣真君祖殿为福建省涉台文物,是两岸民间交流的重要场所、台湾同胞畅叙乡情的重要平台。“张圣君信俗”为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连接着海峡两岸共同的记忆。闽清法院在审理申请人俞某与闽清县金沙镇张圣真君祖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一案中发现,坐落于金沙镇的张圣真君祖殿保护不足,其中“仙人坐化石”“张公足迹”常年遭受河水的侵蚀,存在损毁的风险。在实地勘察、走访调研了解情况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围绕文物修缮、日常维养、展示宣传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贵院发来的《闽清法院司法建议书》已知悉,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收到司法建议后,金沙镇政府高度重视,会同闽清金沙张圣真君祖殿管委会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强化涉台文物保护,有力推动司法建议落地见效。


 
来源:闽清法院
责任编辑: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