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福州市“两会”期间福州法院的宣传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现需拍摄一部全面反映福州法院2024年工作综述的短视频,招标控制价为6万元,现采用询价方式确定合作单位,邀请具有本项目承接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申明函;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为法院系统提供宣传片制作的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合同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策划能力,指定合作的策划人员,需在市级及以上各类评选活动中至少有3次获奖经历(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需信誉良好,参加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需有一定的视频制作能力,制作的短视频至少有一条被市级及以上媒体刊登,且阅读量达到20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视频发布网络链接及阅读量截图)。
二、项目要求:
1.视频能较为全面地展现福州法院2024年工作成效;
2.供应商能就福州法院2024年的工作重心,拟写完整的拍摄脚本,并制定拍摄计划,协调安排拍摄人员、道具;
3.视频作品应为原创,剧情拍摄角度新颖;作品表现形式和手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4.视频完成后,能及时就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5.完成视频时长约5-8分钟,并提供高清版。
三、价格要求:
项目控制价为6万元,在达到以上要求的前提下以低价竞得。
四、其他要求:
《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装袋密封后于2024年12月23日之前送交中院宣传处。
联系人:念先生 电话:0591-87073828
宣传处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