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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安商,长乐法院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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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1-07 09:07:29 打印 字号: |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长乐法院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贯彻落实福州法院惠企安商13条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动商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共受理商事案件2618件,审结2524件,标的额50.7亿元。

善用司法建议,护航建工领域发展

随着福州滨海新城开发建设的推进,长乐法院受理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数量增幅明显。2024年,长乐法院审结建设工程案件414件,涉及总标的额10亿余元。

在案件审理中,长乐法院干警发现,案涉建筑项目普遍存在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等违法现象。当事人因合同签订、履行不规范,往往争议较大、对抗激烈,调解难度大,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安定稳定,不利于营商环境发展。

在走访辖区建筑业协会、相关建工企业后,长乐法院向区住建局发出《关于加强长乐区建设工程纠纷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该司法建议聚焦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源头化解,旨在助推区住建局提高行政执法精确度,助力规范辖区建工企业生产经营。

该司法建议书发出后,区住建局高度重视并向长乐法院回函,从预防、调解、监管、法治教育等方面提出工作措施。此后,为持续推进工作,长乐法院还牵头召开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一号司法建议”暨房地产和建工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座谈会,促推健全该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做实破产审判,优化市场资源配置

2024年以来,长乐法院贯彻“执破直通”机制,运用福州破产案件辅助系统等线上平台,线上召开债权人会议10场,高效审结破产案件39件,化解关联执行案件164件,涉及企业债务4.95亿元。

在破产案件审理中,长乐法院重点围绕破产原因、有无重生可能、是否具备拯救价值等要素,充分利用执行阶段的调查成果,对确为“无财产、无人员、无账册”的案件进行简易审理,有效提升破产清算的审判效率,无财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53天。

在有财破产案件审理中,长乐法院聚焦盘活企业资产,针对有拯救价值的企业,充分发挥破产程序的拯救功能,引入投资方,推动困难企业浴火重生。如今年审结的某汽车服务公司破产重整案。

另外,长乐法院还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就破产案件审理涉及的税费减免、职工安置、信访维稳等问题,联合区税务局、区信访局、区人社局等单位开展座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集中处理利益主体众多、法律关系复杂、权利冲突激烈的问题,为提升破产案件审理效果保驾护航。

提升审判质效,增速企业资金回笼

“法官,我们愿意付款,能不能再给我们一些宽限的时间?!”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因三十万元的货款未支付被诉至法院。在知晓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后,承办法官马上着手行动。

因被告人在外省,为快速解决纠纷,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线上平台开展调解,并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当事人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解决纠纷。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现金流就是生命线。长乐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坚持“如我在诉”,依法平等保护企业权益,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想方设法为企业纾困解难。今年以来,长乐法院不断缩短企业维权周期,有力助推资金“活水”回流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2.7%,平均审理周期减少至20天,调解率达33%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长乐法院将不断开拓惠企安商工作思维,创新履职举措,精准务实施策,全力回应辖区市场主体司法需求,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来源:长乐法院
责任编辑:小云